关于开展2021年度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01月07日 17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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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各位老师,
根据学校通知,请符合《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)晋级条件的老师认真准备相关材料,并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,《等级晋升申请表》(注意区分辅导员和非辅导员)、《管理岗位等级晋升业绩成果认定表》、《承诺书》及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请交至学院人事办公室10216#,电子版请发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,请注意:《申报人员汇总表(2021年)》只提交电子版。
红灯区
- 附件【红灯区 关于印发《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四:关于开展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安排.rar】已下载次
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
                    